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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召开“马克思主义与法理学教材改革”研讨会

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决定》指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在此背景下,我校刑事法学院于2014年12月13日下午在雁塔校区法理学资料室召开了“马克思主义与法理学教材改革”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由“国外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与当代思潮”青年学术创新团队承办。法理学教研室16位老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者围绕“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法理学教科书体系的关系”、“统编教材与法理学教材一分为二的关系”和“《法学原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材和教学问题”这三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者认为,十八大四中全会的《决定》对法理学教材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马克思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是《法理学》教科书改革的指导思想。在中国法理学教材的知识体系中,法学绪论对应分析法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学,本体论对应分析法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价值论对应自然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社会论对应法社会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学,运行论对应法社会学,法治论对应自由主义法学和社会主义法学。然而,目前的法理学教科书远没有吸收消化西方各大法学流派的理论主张。法理学教科书体系应该解决一般法理学与特殊法理学、自由主义法学与马克思主义法学和分析法学与法社会学之间的紧张关系。

与会者就如何理顺《法学导论》和《法理学》的关系展开了讨论。与会者认为,《法学导论》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它是所有法学主干课程的导论,这门课的主要功能是将法科一年级本科生引向法学的殿堂。《法学导论》应将法学的概念、对象、方法、法律教育、法律职业、司法机关、立法机关、法学的基本概念等知识性的内容作为作为讲授的范围。《法理学》侧重于讲授思辨性、思想性的内容。与会者还就《法学原理》的编写体例、内容和教学安排展开了讨论。与会者认为,《法学原理》作为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应该合理安排法理学与部门法学、部门法学之间的内容权重。《法学原理》应侧重于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的介绍,压缩关于法律概念和制度起源、发展和价值的内容,力图向非法学专业本科生全面地讲授法律制度的概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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