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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生: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何要把“意志”视为法律本质

 

何柏生:“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何要把‘意志’视为法律本质”,《法律科学》2004年第2期。

马克思主义法学为何要把“意志”视为法律本质

[摘要] 意志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本质理论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概念。把意志视为法律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对西方重要的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意志既具有理性因素,又具有非理性因素;而且,与理性相比,意志的理想色彩淡了许多。这些因素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学最终把意志作为法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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